1、有自己的辦公場所,并能很好的展示我們公司產品。
2、三年以上自營外墻材料或有工程裝飾公司或幕墻公司(幕墻公司同等條件下優先)。
3、有一定經濟實力,在當地有一定的人脈關系。
4、有自己或長期合作的設計人員。
5、有自己或長期掛靠的施工資質。
6、有一定數量掛靠的項目經理或長期合作的項目伙伴。
(地區總代在簽訂之前必須先提交地區總代理申請登記表,在通過公司的考核審批后方可簽訂))
1、公司將保持一個地區一個總代。
2、對報備的項目?;?。
3、公司授權銘牌。
4、一定數量的物料支持。
5、對人員培訓、項目協助。
6、享受公司得到的在代理地區所有的項目信息。
7、如需同意總代理對外以甲方“杭州元創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”某某地區營銷中心的名義開展當地客戶的服務與支持工作(詳見總代合同)。
8、樣板支持、當地備案證辦理的補助。